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沿线公众充分了解吉林铁路枢纽西环线工程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吉林铁路枢纽西环线工程
(2)项目地点及工程概况
吉林铁路枢纽西环线工程位于吉林市境内,线路自沈吉铁路马相屯站沈吉双线引出,于二道村远离沈吉线折向西北下穿吉草高速公路路基段落,后经下苏相屯村南,沿骚达沟遗址南侧向西北,经铜匠村后在吉林市社会福利院西南侧以2.98km隧道穿越太平岭,出隧道后线路沿通气沟东侧继续向北跨越G302、珲乌高速公路及其匝道并折向东北,于南三道村设南三道车站,出站后单线折向西南跨越珲乌高速公路及其匝道、既有石砟铁路专用线,并行既有长图线增建二线,经既有长图线哈达湾车站至本线设计终点吉林站长春方向咽喉端长图。
线路改建沈吉线的长度40.902km,其中新建双线长度27.247km,新建单线长度4.254km,增二线长度5.6km,利用既有线长度3.8km。另修建联络线数条,主要设计范围如下:
1.马相屯至吉林西联络线改建长度0.867km。
二道至吉林西联络线新建单线长度1.123km。
2.南三道至棋盘下行联络线(南棋联络线左线)新建长度3.390km,
九站疏解区改建长图线长度1.958km,改建九棋线长度0.444km。
3九江联络线长度7.014km,其中新建双线2.850km,改建既有线3.484km,利用既有线0.68km。
本工程改建沈吉线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双线,内燃牵引、预留电气化条件,设计时速120km/h有砟轨道。
全线共新建、改建车站6个,分别为马相屯站(既有)、南三道站、哈达湾站(既有)、吉林站(既有)、九站(既有)、棋盘站(既有);线路所3个,分别为二道村、道西村、九江。工程总投资259913万元,计划工期为42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市中康路5号
邮 编:132001
联 系 人:张殿礼
联系电话:037-22592 18604473155
E-mail:jthggb @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中铁咨询大厦 邮编:100055
联 系 人:王 淼
联系电话: 010-51830108
E-mail:ztzxhb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在调查工程沿线环境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要素,通过预测、分析确定本次改造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对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做出评价,提出减缓和防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及建议,为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以施工期为主,表现为新征占用土地造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工程的实施与周围景观形成视觉感官反差等。此外,施工期扬尘对局部环境形成短期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管理后可将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② 声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车辆运输噪声两类;运营期,铁路噪声主要是列车运行过程中机车牵引噪声,机车、车辆与轨道相互作用产生的轮轨噪声,机车鸣笛噪声,机车、车辆制动噪声等。
③ 振动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振动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重型运输车辆产生的振动;建成运营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振动源是列车运行产生的振动。
④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检修产生的含油污水;运营期排放的污水主要为车站的生活污水。
⑤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的空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施工扬尘。本工程采用内燃机车牵引,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列车运行和各站燃煤锅炉造成大气污染。
因此,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将设置如下专题进行评价:
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振动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总量及其控制;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生态环境为重点专题进行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对沿线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及程度;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以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3)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 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