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让沿线公众充分了解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新建铁路张家口至呼和浩特线
(2)项目地点及工程概况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位于华北北部,呈东西走向。项目区位于河北省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线路东起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南站,过河北省怀安县后穿大尖山隧道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兴和县、乌兰察布市(原集宁市)、卓资县,西迄于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东站。设计正线全长286.803km,其中河北省境内75.476km,内蒙古自治区境内211.327km。
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双线,电力机车牵引,设计时速250km/h有砟轨道。工程总投资305亿元,计划工期为4年。
本次针对工程设计阶段铁路线位、运营速度,轨道形式等发生变化的内容开展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北垣街32号
邮 编:010050
联 系 人:张银贵
联系电话:0471-224550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 邮编:100081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15号中铁咨询大厦 邮编:100055
联 系 人:刘兰华、齐楠
联系电话:010-51893407、010-52696534
E-mail:ztzxhb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现状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现场公众参与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6)公众参与;(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9)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本项目对沿线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及程度;您对本项目环保方面以及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3)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 公众提出意见有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2013年04月28日